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关于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县直有关单位工作。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务员(参管人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详见附表。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岗位(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临澧县在编在岗、符合岗位(职位)要求身份的人员;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3年2月28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等次的;
4.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满1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提拔职务、新晋升职级、新调动单位),或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转任(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临澧党建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临澧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组报名。由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
联系人:丁叶舟 联系电话:0736-5552178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至8日。
(三)考试
1. 报名人数必须大于选调计划数,形成有效竞争,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科技、时事、写作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 笔试和面试时间为3月11日,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 考试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选调单位派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考察对象放弃等情形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不超过1次。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相关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临澧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转任(调动及聘用)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参管人员)转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和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法违纪,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