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港引航站补充编内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文件精神,结合港口生产发展的需要,厦门港口管理局决定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港引航站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EMS邮件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21日
报名时间以EMS邮件寄出时间为准。
(二)邮寄地址
收件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799号;收件人:综合科钟小辉。收件人电话:0592-6894592(此电话仅用于邮寄快递使用);邮政编码:361026。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已签名确认的报名表(附件4)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彩色复印件:
1、身份证;
2、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及相关的资历证明;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4、符合加分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及报考须知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厦门港口管理局网站(http://port.xm.gov.cn/)上公告。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市人社局研究后另行公告。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准考证领取:领取方式详见厦门港口管理局网站(http://port.xm.gov.cn/)。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请查阅《厦门港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港引航站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2023年2月)》(附件1)
三、报考须知
《厦门港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港引航站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报考须知(2023年2月)》(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考试安排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题型为主观题和客观题,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长2小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须知》。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厦门港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port.xm.gov.cn/)另行公布。无故缺席资格复核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现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厦门港口管理局网站(http://port.xm.gov.cn/)考务信息通知。
(四)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二)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列;
(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可由考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取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由主管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港口管理局网站(http://port.xm.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七、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后、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仅可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备案。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5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023届毕业生和持国(境)外学历(位)者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及其认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监督工作由厦门港口管理局直属纪委(电话:0592-2658268)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表”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招聘政策、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联系方式查阅岗位信息表)。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厦门港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port.xm.gov.cn/),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报考者对专业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拨打厦门港口管理局直属纪委监督电话进行申诉。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市人社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港口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附件1:厦门港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港引航站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年2月).xls
附件2:厦门港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港引航站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报考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