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集中开展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 报考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12日(报名截止日期);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不设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12月12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新联路5号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06办公室。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2份;
2. 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4. 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告)。考生本人确无时间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准考证的,需持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一份。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注意事项。
1.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
3.此次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按要求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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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
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完成聘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于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52-7809306。
监督投诉电话:0752-238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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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4日
原标题:“惠”聚优才??惠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20221124
文章来源:http://www.hc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834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