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普宁市部分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为提高单位的工作效能,适应新形势下单位辅助性工作需要,根据《普宁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普市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有关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市直单位及乡镇街道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43名普通雇员。其中:中共普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2名;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招聘2名;共青团普宁市委员会招聘3名;普宁市妇女联合会招聘2名;普宁市流沙东街道等25个乡镇街道共招聘34名。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普宁市部分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招聘的普通雇员,是指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雇用其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员。这类人员不属招聘单位编制内人员,不占用单位人员编制,不担任行政职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现役军人和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在读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
4.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7.雇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以上所涉及的年限、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即2022年10月10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10月12日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仔细查阅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进行认真报名。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者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10月10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执业(职业)合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相应户籍。有实际驾龄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实际驾龄按照初次领证日期至报名首日之间的时间来计算。有共青团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共青团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2.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各相关招聘单位(其中报考乡镇街道的须征询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有要求中共正式党员身份的岗位,报考者需由所在支部开具证明意见证明中共正式党员身份。报名有共青团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共青团工作经历需由原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5.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考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原因影响报名。
(四)报名确认。
报名者须于2022年10月16日上午9时至10月17日下午4时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五)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9:00至10月22日下午4:00前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和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线上笔试和线上面试的方式。
(一)线上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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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方式:本次笔试采用线上“云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独立、安静的环境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端“智试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试通”APP,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按线上笔试要求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认真做好准备。未能按时参加线上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核对象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核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试卷第1小题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2小题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依此类推。若出现某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人数,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审核对象。
(三)现场资格审核。
经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核对象的考生,携带准考证、报名表(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驾照、其他证书、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判定为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核对象。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列为面试对象。
现场资格审核后,考生须在报名表背面“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承诺保证填报材料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考、雇用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四)线上面试。
面试采取线上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经面试合格的,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等具体事项将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乡镇街道由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经体检合格的,列为考核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乡镇街道由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雇用对象。
七、公示和雇用
拟雇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雇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者异议经查核不产生影响雇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乡镇街道由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办理审批并报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受雇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八、待遇及管理
中共普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共青团普宁市委员会、普宁市妇女联合会招聘的雇员属市直单位普通雇员,薪酬待遇按照《普宁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普市办〔2021〕4号)中的《普宁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薪金福利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乡镇街道招聘的雇员属乡镇街道单位普通雇员,作为专职消防工作辅助管理人员(简称专职消防雇员),薪酬待遇参照《普宁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普市办〔2021〕4号)中的《普宁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薪金福利管理实施细则》,由各乡镇街道根据自身财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受雇人员的管理按照《普宁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普市办〔2021〕4号)执行。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递补工作仅限集中进行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
(二)拟雇对象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雇对象自愿放弃聘用的;
(四)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五)导致拟雇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在递补后招聘岗位仍出现空缺时,可在其他符合该空缺岗位报考条件且服从调剂、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进行调剂。
若确定为递补、调剂对象,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由考生自负,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调剂资格。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7天内无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凭参加线下活动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招聘过程中的线下活动。
不能参加线下活动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②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向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用。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
(三)对违反考试规定的报考者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在组织实施过程,如遇本实施公告未有明确的问题,由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663-2296119(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0663-2222239(中共普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663-2222446(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
0663-2222428(共青团普宁市委员会)
0663-2222378(普宁市妇女联合会)
招聘监督电话:0663-2239147(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普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普宁市委员会
普宁市妇女联合会
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9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