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不断优化市场监管队伍结构,满足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和《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市场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6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详见《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学历学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中之一:
(1)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含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含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4.年龄条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副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
5.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6.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和人才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8月8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及其他岗位报考所需条件的证明资料等扫描件或数码彩照。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网上初审。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2011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4日17:3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报名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查和资格复审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报考市检验检测中心岗位考查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实操(含问答)形式进行;报考市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岗位考查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以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民富路与朝阳街交汇处)人事科7008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4)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报考知识产权保护岗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
报考食品药品分析岗、中药检验检测岗、粮食检验检测岗面试按实操结合问答方式进行,在实操过程中按要求回答相关问题,实操与问答各占总分的50%。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参加面试人员按题目要求实操,并口述基本原理、方法、程序、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检验检测技能、行为举止等。考官根据面试人员实操和答题情况按照规范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计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计分、核分。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范围内考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等,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仍按引进程序进行,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
(五)公示和聘用
综合考查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纪律和监督
(一)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二)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未尽事宜依据自治区、市有关人才引进等相关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人才引进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管理科:
0477-8114004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0477-8117041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