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南平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南平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7名。受南平市所辖县(市、区)委托,县(市、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6名,同步参加这次笔试。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7.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137号)要求,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即:指2022年4月7日前常住户口在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的人员。2022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省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面向本省的岗位;2022年南平市内高校市外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市外高校南平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户籍关系仍在外地中介机构的未正式入编人员),均可报考面向南平市的岗位。
8.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符合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的相应条件均可报考。
9. 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⑤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⑥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⑨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2.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函〔2022〕64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3.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2年4月前取得(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2年9月前取得,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2年12月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4月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4.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专门岗位”是指专门面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我省生源。参加福建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于2022年9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入伍前为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期满,符合此次招聘相关规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招聘的岗位。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进行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7日上午9:00—4月13日下午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报名时需使用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扫描二维码进行实名认证。报名系统将于4月13日下午17:00关闭。
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诚信报考,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上午9:00—4月14日下午17:00。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有委托组织笔试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其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申诉审核:2022年4月8日上午9:00至4月14日下午17:00,报考者未通过审核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提出复审申请,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申诉审核。
(四)考试确认:2022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24:00,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5月18日上午9:00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南平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全考试承诺书》。逾期未进行考试确认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将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时间和科目
(1)5月21日9:00—11:00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
(2)5月21日14:30至16:30笔试《专业知识》(客观题)。内容包括各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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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考场设在南平市区(建阳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3.市属事业单位开考比例
——研究生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4.受各县(市、区)委托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其开考比例为:
——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上述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其中免笔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招聘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5.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前,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我省生源;福建省及设区市级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5月23日至26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5层4单元B523室南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办理加分手续;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有关具体事项将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各县(市、区)网站公告栏上发布。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本次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加分。
6.成绩查询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在6月27日后登录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p.gov.cn/)查询;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可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附后)查询,具体以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7.划定成绩合格线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划定;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划定。考生可在6月30日后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具体以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除部分有特殊要求岗位外,均采取公共题面试(相当于结构化面试)。各岗位的面试形式按各岗位要求进行。
2.面试的组织
公共题面试工作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有条件的也可委托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市属大中专学(院)校教师片断教学面试,由主管部门负责。
3.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所报考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若因此而使招聘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毕业(学位)证、准考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若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告知,招聘单位也将进行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并报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6.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1)笔面试成绩各占比例
笔试专业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含片断教学、才艺展示、技能操作、专业技能面试等。其中部分需要片段教学+技能操作;专业技能+才艺展示面试的岗位,各测评科目分值占面试成绩的50%)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1.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2.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政审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政审考察,并做出政审考察结论,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聘用试用期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且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
1. 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参加考试者,备考期间应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非必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2. 5月上旬将发布考试疫情防控公告,考生必须按照公告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
3. 5月19日(含19日当天)以后,考生还应自行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新冠核酸检测;
4. 考试当天,考生本人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纸质、电子版均可)、“福建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进入考点应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的,方可参加考试。
5. 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不能按既定时间组织笔试,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补充通知。
七、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岗位(除个别特别注明要求面向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岗位外),均为初级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3.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考生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
5.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必须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或以上学历;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7. 招聘岗位中注明“应届毕业生”的,下列人员可以报考:
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并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学位证书;或离校未就业的2020年、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8.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招聘全过程中有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或按对应条款执行。
9.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我市组织人社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报名咨询
(一)报考市党群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咨询南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联系电话:0599—8823008)和招聘单位。
(二)报考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咨询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599—8831137)和招聘单位。
(三)报考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及网址:
1.延平区:0599—6161217
2. 建阳区:0599—8050383
网址:http://www.jyszfw.gov.cn/cms/html/jyqrmzf/rsxx1/index.html
3.邵武市:0599—6329507
网址:http://www.shaowu.gov.cn/cms/html/swsrlzyhshbzj/index.html
4.武夷山市:0599—5302560
网址:http://www.wys.gov.cn/
5.建瓯市:0599—3715336
网址:http://www.jo.gov.cn/cms/html/rsj/index.html
6.顺昌县:0599—7830697
网址:http://www.fjsc.gov.cn/
7.浦城县:0599—2822159
8. 光泽县:0599—7926620
网址:http://www.guangze.gov.cn
9.松溪县:0599—2320579
网址:http://www.songxi.gov.cn/
10.政和县:0599—6053128
网址:http://www.zhenghe.gov.cn/
(四)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7日
文章来源:http://rsj.np.gov.cn/cms/html/npsrlzyhshbzj/2022-04-07/571272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