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衢州市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流调溯源人员公告
为满足疫情防控实战化需要,补齐流调溯源等能力短板,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紧急公开招聘流调溯源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衢州市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调溯源岗位工作人员8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目前仍在普通高校在读人员不能报考,仍在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3月14日前取得。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公卫类别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为确保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稳定,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现为柯城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等相关规定,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方可报考。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资格比选或笔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4日17:00为止。
报考人员应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2469075276@qq.com,咨询电话:0570-3393720。
1.《2022年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流调溯源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能反映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比选或笔试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含5倍)的岗位,根据报名材料,结合岗位需求,对报名者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对口精确度、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资格条件、获得奖项或荣誉、岗位适应性等进行资格比选。
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岗位,组织开展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
(四)面试面谈
“流调溯源1”岗位按1:2确定面试面谈对象,“流调溯源2”“流调溯源3”岗位按1:3确定面试面谈对象。
组织专业评审团对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作为入围体检对象。
面试面谈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体检
开展笔试的岗位按笔试、面试面谈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开展资格比选的岗位根据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1.经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事业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区人社局和区卫健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3.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5年。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必要时将对有关程序、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和配合。
2.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22454。
3.未尽事宜由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研究决定。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