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人武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区人武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信念坚定,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服役经历,在部队担任过副班长以上骨干。
5.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6岁以内(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过旅、团级以上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笔试成绩最高加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4.被开除公职、军籍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月14日。
2.报名地点:随州市曾都区人才服务局(随州市沿河大道沿河小区14号楼)。
3.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及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登记照片三张,到随州市曾都区人才服务局现场报名,签订报考承诺书。有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时要提交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逾期不予认可。
联系电话:0722-3225618,3221514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后取消其报考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其加分资格需经招聘单位确认。
三、考试和技能测试
考试由笔试、军事技能测试两个部分组成。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和军事知 识测试。
笔试加分根据获奖层次由用人单位确定,多次获奖的,只按最高奖励加分一次,最高为5分。
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全部参加军事技能测试;报名人数达20人以上的,取笔试前20名参加军事技能测试。
笔试和军事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并分别按3:7的比例折合计入综合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考试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军事技能测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军事技能测试办法另行制定。
四、体检、考核
1.体检。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军事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军事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获奖层次高者优先。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核。由招录责任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观念、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应聘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此之前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六、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第一次合同期 3 年,试用期 3个月。除正常工作报酬外,用人单位提供服装、伙食保障(伙食每天个人负担5元,单位补助30元),并根据工作业绩计发工作津贴。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自觉服从全市最新防疫工作安排,若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居史,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若体温高于37.3 ℃或出现相关症状的应及时就诊,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招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