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高新区2022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公告(第一批)
为帮助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阳泉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阳人社发〔2020〕58号)、《关于调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的通知》(阳人社发〔2020〕78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1118号)文件精神,现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2年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及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失业青年是指青年没有登记就业、没有参加单位社会保险、没有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没有工商登记注册等)。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履行见习规定的各项纪律;
(三)在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存档手续;
二、见习岗位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岗20名;阳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岗位59名。(详见附件1)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协商确定。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应向见习生发放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高新区最低工作标准为1880元),并为每名见习生办理不低于85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
五、见习人员报名申请材料:
1、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一张2寸红底照;
2、存档凭证复印件;
3、报到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页)、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复印件一页)、毕业证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免收报名费。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岗位报名人员已满的情况下,仍可以继续报名,可以调剂到其他未报满的岗位上,也可以作为见习人员离岗出现空缺后的候补对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无效:
(1)当前已经登记就业的;
(2)当前有单位社会保险的;
(3)当前存在劳动用工备案的;
(4)当前有工商登记注册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协议、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统一管理。见习人员可以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单位。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阳泉高新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人才科
0353——2292756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