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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省东营市事业单位招聘65人递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本简章公布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在招聘简章上明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