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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衢州市委改革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人的公告

衢州市人民政府 | 2022-01-13 22:17

2022年浙江衢州市委改革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人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满足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4号)、《衢州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试行)》(衢市人社发〔2019〕12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衢州市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拟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衢州市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1.选调范围:面向全市范围内(含乡镇、街道)在岗在编具有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2.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新招聘录用试用期未满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6)聘用后即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7)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组织形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会议讨论决定、公示、办理交流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衢州发布微信公众号、衢州市政府门站网站统一发布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20日。

2.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高莲姣:0570-3083028、18057025161。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用浙政钉报名,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衢州市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不得有改动,报名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PDF文件,通过浙政钉发送至市委改革办--高莲姣。

(三)资格审查

市委改革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以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将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通过笔试人员参加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携带材料由市委改革办另行通知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不足1:3的相应核减(核销)岗位计划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市委改革办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笔试初定2022年1月23日进行,面试初定2月16日前进行。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文字能力等,满分100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委改革办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遇总成绩同分,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结合本次选调的具体条件执行。主要考察人选与岗位的适应度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并听取单位意见。

考察合格人选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市委改革办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衢州发布微信公众号、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委改革办、拟选调人选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办理交流手续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交流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市委改革办严格规范开展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考核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整个选调工作稳妥有序,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调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调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考试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中共衢州市委改革办

2022年1月13日

附件1:衢州市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选调岗位 需求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备注
1 综合文字 2 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高女士3083028、18057025161  

附件2:衢州市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地  
入 党 时 间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身份证 号码   手机号码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报考单位及岗位  
学 习 和 工 作 简 历 (注:要求从高中毕业后开始填写,学习期间注明院校、系和专业)
奖 惩 情 况  
本 人 承 诺 本人承诺:本表信息全部属实。根据选调公告,本人符合选调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和资格要求,如不符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日
现 单 位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选调单 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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