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70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有关规定,拟计划招聘2019年招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1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为做好“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年9月,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录聘到我县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康;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2月29日及以前出生 )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报名时止,已经被省内外各级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公务员或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5.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5年内)的人员;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的被执行人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基本程序为:公开发布方案、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70号)文件精神,由符合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自愿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2日
报名地点: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三支一扶”招募录用等材料,包括招募录用批文、审批表、协议书、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均评为优秀等次)、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面谈)。面试(面谈)分数满分为100分,面试(面谈)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面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结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台江县人社部门牵头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符合本工作方案所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截止报名时止,已经被省内外各级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曾被开出公职或被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6.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未满5年)内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的被执行人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人员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公示
根据招聘对象的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台江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按照《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并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调动、借调或借用,其单位及主管部门也不得同意其报考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违规办理的,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解聘当事人。
2.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应聘者违约,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考生不按时按要求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1:台江县2019年招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2:台江县2019年 招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原文标题:贵州黔东南台江县2019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招聘方案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d3f1b4ee18466f67c35f212dd3b5a15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