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坐落于风光绮丽、人文昌炽的滨海古城漳州芗城,是200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国家级重点中专漳州卫生学校升格而成,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医学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812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089人,设有护理、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康复治疗技术7个专业群23 个专业,“六系三部两中心”11 个二级机构,拥有较为先进的教学设备和较强的师资力量。因工作需要,2021年11月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漳州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11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流程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考者应在2021年10月18日8:00—2021年10月26日17:00前登录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zzwzy.com/)“人事招聘”窗口,提交个人信息(特别提醒:考生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书专业一字不差)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10月18日10:00—10月28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考前5日(不再另行通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4.报名时注意事项: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96-2559502、2559568。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前,我院将组织资格复审工作。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材料等届时详见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官网“人事招聘”窗口考务信息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以官网公告为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5分。
(二)面试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官网“人事招聘”窗口考务信息通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特殊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我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