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17时30分截止(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网络报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为进一步加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队伍建设,助力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经研究,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选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0名。岗位包括招商引资、经济金融、规划建设、会计审计和党务政务。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爱党爱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二)工作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勇于争先,精力充沛,乐于奉献,能打硬仗。
(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四)4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加工作满三年(2018年6月以前参加工作)。
(六)全市行政机关、参公单位、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4.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告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cgov.gov.cn/)、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jcetda.jcgov.gov.cn/)、晋城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全市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在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jcetda.jcgov.gov.cn/)或晋城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17时30分截止(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网络报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2.现场报名地址: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力资源部(晋城市兰花路1199号开发区主楼610室)。
3.网络报名邮箱:kfqrszp@163.com。
4.联系人:王可琴,电话:0356-2193366,18635668110。
5.报名所需资料:
(1)《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4)个人自传。主要包括在校期间担任学校或班级职务及取得的荣誉,工作期间经历的岗位、取得的成绩和荣誉等,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5)本人近期1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电子版。
网络报名人员须将上述(1)(2)(3)(4)材料扫描件和本人近期1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电子版进行压缩后,发送到报名邮箱kfqrszp@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提交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所填专业要求按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证件(证明)不全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四)岗位匹配度研判
包括学历专业素养,工作岗位经历,工作实绩等。
(五)确定面试人选名单
根据岗位匹配度研判情况,综合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需要,经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面试人选名单。
(六)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选聘人选名单
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名单。
(八)体检
对拟选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同体检不合格。
(九)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
(十)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
根据组织考察结果,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办理调动手续。
四、咨询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全程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监督举报、咨询电话。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王宇平,电话:0356-2193042,13834320009。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王可琴,电话:0356-2193366,1863566811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坚持严程序、高标准。根据报名、岗位匹配度研判、面试情况,如果选聘人选不足10名,不降低标准,不进行递补选聘;如果选聘优秀人选充足,在确定10名拟选聘人选基础上,可储备拟选聘后备人选,视拟选聘人选办理调动手续情况,确定递补人选。
2.在选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