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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招聘社区人员8人公告

濂溪区人民政府 | 2018-09-21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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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招聘社区人员8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9月26日。华图事业单位招考网特别整理了2018江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按照《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九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拓宽选人渠道,充实社区干部队伍,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推动濂溪区社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经2018年6月22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社区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干部名额为8名,在五里街道下属的社区任职。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乐意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如在学信网上能查询,可带学历证书报名;无法查询,需到九江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学历认证),本区城镇户口;

6.18周岁以上,即2000年9月25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对具有一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退役士兵或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乡镇街道推荐优秀的政府购岗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即1980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理期未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的;

4.未满服务期的;

5.有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笔试面试、严格政审、择优录取、民主选举方式聘用。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共两天。

2.报名地点:濂溪区民政局(区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二楼202室)。电话:8252811。联系人:刘娟。

3.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2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携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一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和购岗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出具证明。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表格信息,并对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组织的相关考试。

(二)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人机对话占50分、电脑操作占20分、面试占30分。

1.笔试:分为人机对话和电脑操作两个科目,并分别实行百分制。人机对话科目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电脑操作主要内容为文档处理和表格制作等基本操作。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于10月9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不指定大纲与教材,笔试成绩将在濂溪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实行百分制。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末位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濂溪区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考察工作由民政局统一征求公安、法院、监察机关、卫计部门意见。

招聘工作由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区组织、公安、人社、综治、卫计、信访及五里街道参与。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濂溪区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区民政局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居委会《组织法》选举当选后,享受正式社区干部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一次。新聘用人员,在社区服务期限至少三周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濂溪区政府网和区电视台公布。

2.对考试违规违纪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录(聘)用考试考场规则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3.本公告中具体事宜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区民政局:8252811。联系人:刘娟1597998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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