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开封市兰考县招聘广播电视采编播制1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12月9日。事业单位招考网特别整理了2017河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采编播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岗位,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县直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广播电视采编播制工作人员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并有在国有投资主办的县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从事广播电视、采编播制工作3年以上经验。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要求;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
6.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兰考就业网(网址:www.lkjy.gov.cn)、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ankaojiuye)等媒体上发布。发布时间自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7日至12月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
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
3.报名应提供资料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兰考县2017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采编播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可从兰考就业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记者证(或编辑证、播音主持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连续三年的工资花名册或者单位为个人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验证后,现场采集人像信息,并缴纳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3∶1,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党建知识、廉政知识及广播电视业务知识等。笔试为一套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在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2.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等基本素质。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之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应聘者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不再递补。
3.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按拟聘人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应聘者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的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否则,将其违约情况录入个人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照参加笔试面试和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中以及录用上岗后,如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如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证件资料、弄虚作假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三)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四)应聘者考录后不服从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岗或者上岗后服务期不足3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五)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对应聘者及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
(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公示,请应聘者及时登陆查询。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兰考县2017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采编播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23301579 兰考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371-26992781 兰考县监察局
(报名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投诉举报请拨打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