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新一轮(2016-2020)草原补奖机制政策,进一步加强我旗草原资源管理,壮大草原管护队伍,提高草原管护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护条例》、《阿拉善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额济纳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经报请旗政府批准,决定在全旗范围内招聘草原专职草原管护员34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应聘人员应具有额济纳旗户籍,熟悉本嘎查地形地貌及牧户分布情况,且享受草原补奖机制政策,年龄在21-35周岁之间的男性(1995年5月31日-1981年5月31日之间出生)。由嘎查推荐,苏木镇审核后于3月24日之前报农科局草原监理所(农科局大楼206室);
2、应聘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不受学历限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管护草原的能力,在所居住嘎查具有生产资料和必备的交通工具;
4、熟悉管护责任区情况;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履行管护职责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现役军人;
2、在校就读学生;
3、嘎查书记、嘎查达、副嘎查达;
4、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专职草原管护员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额济纳旗公开招聘专职草原管护员岗位报名表》;
2、须持身份证(二代)、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A4纸复印);
3、本人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档案袋1个;
4、应聘人员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
5、复转军人要提供部队复转证明材料。
五、招聘名额
全旗新聘用草原专职管护员34名,其中:
1、马鬃山苏木苏海布拉格嘎查2名;
2、哈日布日格德音乌拉镇乌兰乌拉嘎查3名;
3、苏泊淖尔苏木策克嘎查2名,伊布图嘎查3名,乌兰图格嘎查3名;
4、赛汉陶来苏木孟克图嘎查1名;赛汉陶来嘎查嘎查1名;
5、巴彦陶来苏木乌苏荣贵嘎查1名;吉日格郎图嘎查3名;
6、温图高勒苏木格日勒图嘎查1名;巴音高勒嘎查2名;
7、东风镇古日乃嘎查1名;额很查干嘎查2名;宝日乌拉嘎查8名;
8、达来呼布镇乌兰格日勒嘎查1名。
六、待遇
专职管护员实行绩效工资制,根据个人的工作实绩按照季度进行发放,第四季度工资作为绩效考评资金。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
七、工作地点及职责
(一)工作地点
主要在蒙甘边界地区,如遇工作需要,也可派往其他苏木镇工作。
(二)主要职责
草原专职管护员协助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草原管护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开展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2、承担管护责任区内日常监督和巡查,建立工作日志;
3、监督检查草畜平衡、禁牧执行情况;
4、协助草原执法人员查处破坏草原违法行为;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5日-3月22日。
九、报名地点
各所在嘎查。
联系人:崔巍;联系电话:1524882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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