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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甘肃金昌市纪委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华图教育 | 2015-07-1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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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甘肃省金昌市纪委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4月28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市纪委信息中心公开招聘补充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共四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计算机类专业1名、法学类专业1名、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1名、秘书学(汉语言、汉语言文学)专业1名。

  三、招聘范围

  市、县(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年来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进村进社、民生实事项目中服务期满人员。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五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聘)中有舞弊行为的;

  3、已录(聘)用未满试用期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报名。其中,县(区)报名者,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4月30日,共7天。

  2、报名地点:金昌市纪委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金昌党建网(http://www.jczzb.cn下载,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4)近期免冠正面2吋彩色同底照片6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每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者需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材料和有效证件。凡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胜任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按每一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分析判断、文字组织与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对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每一岗位考察对象。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实行差额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集体面谈、履历分析、查阅档案资料等方法,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和岗位匹配程度。考察结束时,由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对每一名考察人选按百分制量化打分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考察组评分占10%的比例计算个人综合成绩,并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一岗位体检对象。

  应聘者的综合成绩,通过金昌党建网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按招聘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兑现相应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正式聘用后,5年内不得调离。

  六、其他事项

  所有报名参与公开招聘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招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纪律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公开招聘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公告及其他有关信息,在金昌党建网、金昌日报和招聘单位发布。

  金昌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935-8319822

  金昌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5-8237608、12380

  政策咨询电话:0935-8316866、0935-83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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