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自治区两办印发的《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赤峰市委社会工作部、赤峰市委组织部,赤峰市财政局、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适应新时代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需要,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提高社区组织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现面向敖汉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现仍从事社区网格工作且满一年以上的人员、社会及高校毕业生三类人群中招聘社区工作者135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民主、公开选拔,程序透明原则;
(二)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三)依据社区发展需求原则;
(四)合理配置、优化结构、严控总质量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以上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上岗的方式,招聘一批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心服务居民群众的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本次计划从三类人群中为新州街道和惠州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135名。三类人群按照招聘名额实行分类报考、分类录取,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岗位 | 招聘人群 | 备注 | 招聘人数 |
岗位1 | 敖汉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指由敖汉旗财政直接支付薪酬或财政直接补助的非在编人员) | 报名时需在工作经历注明是否为:敖汉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 | 105人 |
岗位2 | 现仍从事社区网格员工作且满一年以上的人员 | 报名时需在工作经历注明:从事社区网格员工作起止时间 | 15人 |
岗位3 | 除岗位1、岗位2情形的其他人员 | 15人 |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处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4.组织纪律观念强,录用后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愿意履行单位职工义务和岗位职责,服从统一调配;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与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语言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7.简章发布之日前(不含当日)具有敖汉旗户籍;
8.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11日(不含)至2007年7月11日(含)期间出生);
9.学历专业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10.凡涉及年龄、户籍、资格证等,需要确定时间的,日期以简章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敖汉旗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3.在读的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7.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3.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在敖汉旗人民政府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同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报名网址:http://www.bfrsks.com/

3.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1日9:00-2025年7月16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2:00;
4.应聘人员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名流程
①点击网上考务一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②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③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即视为完成报名。
④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⑤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将被列入不良诚信应聘人员档案记录。
⑥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联系不到本人,视为自动放弃对应程序资格。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核结果;
3.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届时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四)笔试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考点设在敖汉旗(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的均视为放弃。
2.笔试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知识》,共一张试卷,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最高资格证书加分;对服务期满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总成绩不超过100分。
5.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2:1的比例的,按实际考试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本人户口页(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敖汉旗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和仍从事社区网格工作且工作满一年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工作单位、社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1、2);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或情况说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5.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6.资格复审合格后,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为100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60%+面试成绩×40%。
2.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岗位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1.体检
(1)体检在有资质的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2)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由敖汉旗旗委组织部、敖汉旗旗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聘用单位开展;
(3)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根据岗位要求,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聘用单位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等聘用程序。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敖汉旗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纪检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选岗和聘用
1.选岗。敖汉旗委社会工作部按照新州街道办、惠州街道办常住人口数划拨缺配社区工作者人数,新州街道办、惠州街道办按照缺配实际,确定各社区缺配人数,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街道办社区。
2.聘用。选岗结束后,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3个月后,试用期内对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者解除劳动合同。新聘任的社区工作者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由乡镇街道进行管理,由旗委社会工作部备案。
(十一)待遇。社区工作者办理聘用手续后,实行“三岗十八级”薪酬管理制度,纳入旗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敖汉纪委监委、敖汉旗委组织部、敖汉旗委社会工作部和敖汉旗人社局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关注敖汉旗人民政府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信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14:00-17:00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0471-518697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76
中共敖汉旗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