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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重庆市江津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19名简章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 2025-05-29 16:48

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社区服务群众质效,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重庆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鼓励就近就便、职住兼顾,招聘素质优良的人员进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共计219人,其中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17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江津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热心服务、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30日至2007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本简章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在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2.其他报考者须于2025年5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25年5月30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卖淫嫖娼、赌博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惩戒对象的人员;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黑恶势力活动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情形。

(四)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在笔试环节可加分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加3分、5分、8分;

2.退役军人加3分;

3.本人或配偶户籍地在江津区的人员加3分;持有江津区房屋产权证的人员(含配偶房产)加3分;本条两项加分不叠加。

注意:以上加分项目单项加分只加最高分,多项加分可叠加,总加分不超过10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简章》要求,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填写内容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其他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system.zhaokaocn.com:11316/examinee/jjgz。

1.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简章》中要求的招聘条件和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提交报考申请

备考咨询

报考人员在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9:00—6月4日(星期三)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考生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全部材料,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考生符合加分规定的,请务必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在“是否有加分”栏中勾选加分对应项并上传佐证资料,此填报将作为笔试成绩加分的统计依据,凡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诚信填报,后期复审)。若同意岗位调剂的考生,请务必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在“是否同意调剂”栏中选择“是”。如因不符合条件、不诚信报考以及因个人原因提交资料不全、无效或错误、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个人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下同)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或上传的其他信息暂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5年6月4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5年6月4日19: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报名费用每人每科50元(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标准收取),缴费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及时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5年6月5日10:00至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经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决定,可进一步放宽。

1.笔试内容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党建知识、时事政治、江津区情、社会工作、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相关知识等。

2.笔试时间

暂定为2025年6月6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考生可于笔试后次日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jiangjin.gov.cn/)—江津动态板块和“江津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总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等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确定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若符合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2:1时,经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可放宽比例。

面试资格审查暂定2025年6月7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和时间、地点,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jiangjin.gov.cn/)和“江津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为准,请考生自行查询。

因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提供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对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原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

(3)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正在办理或遗失的,需要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审核。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有加分项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本人或配偶的江津区户籍人员户口簿、本人或配偶的江津区范围房屋产权证(提供配偶户籍或房产的需提供结婚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退役军人优待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户口簿需提供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复印件(A4纸)。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6)个人信用报告1份(报名人员自行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面试

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本人放弃面试等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2倍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时间暂定2025年6月8日(星期日)9:00,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拟于面试资格审查当日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jiangjin.gov.cn/)和“江津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以社区工作政策法规、社区管理与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处理突发事件等,重点测试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招聘人数的,在参加面试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考生综合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都相同,经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同意后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选拟于面试后次日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jiangjin.gov.cn/)和“江津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社区工作实际要求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区级联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对拟招聘人选开展联合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拟聘公示

区级联审合格人员,经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确定公示名单,并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jiangjin.gov.cn/)和“江津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凡因体检、联审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该岗位无递补人选,在参加面试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联审、公示。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进入体检人员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报名岗位所在镇街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统一管理。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按照社区工作者相关管理规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固定岗位待遇+证书待遇+学历待遇+“五险一金”的待遇体系和定期调整机制。按社区专职干部基本补贴60%标准核定固定待遇(2025年标准2468元/人·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补贴150元/月;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补贴200元/月;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补贴300元/月。

2.逐步建立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成长通道,新进社区“两委”人选优先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产生。

3.所有聘用人员的起薪时间,从实际到岗之日起算。

五、纪律要求

参加本次招聘的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六、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江津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23-8122180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简章5.29.doc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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