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攀枝花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83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定向公开选聘134人(综合服务岗20人、基础事务岗114人)。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49人(综合服务岗44人、基础事务岗105人)。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攀枝花市东区2025年定向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方式及岗位确定规则
(一)定向公开选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按选聘岗位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依次安排各单位综合服务岗、基础事务岗。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招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依次安排各单位综合服务岗、基础事务岗。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定向公开选聘对象:截至2025年1月31日,在东区入职且在岗的社区专职网格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城管协管员、机关区聘人员、街道(镇)区聘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2.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对象: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相关业务知识和较强的宣传教育与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社区工作;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5)定向公开选聘对象需工作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且上年度考核合格;
(6)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调查的;
(2)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尚在影响期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5)曾因工作失职失责、违纪违法被解聘的社区工作者;
(6)参与、组织、实施非法宗教活动行为的;
(7)市内在职社区工作者、现役军人,非应届在读学生;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5年6月3日(报名第一日)。
(三)加分条件
1.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者可分别加5分、2分、1分(此项取最高分,不累加)。
2.具有街道(镇)、社区(村)工作经历人员(含社区所辖党组织负责人、见习岗位、居民小组长、业主委员会成员等),每任职满1年,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退役军人,加2分。
4.具有社会组织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加2分。
5.参与基层服务项目(如“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双百社工”、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等)年度考核合格人员,累计服务时间每满1年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6.社会学类、社会工作与管理类大学毕业生,加2分。
7.近三年获得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级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加3分,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5分,同一事项按获得最高表彰加分,不累计加分。
特别说明:定向公开选聘对象仅适用第1项加分,加分计入面试总成绩;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对象适用全部加分项(第2和5不得累计)。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四、发布公告
通过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官网、攀西人才网、考生之家平台发布招考公告。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者登录考生之家报名平台报名(https://bm.e21cn.com/)。

定向公开选聘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3日至6月9日18:00,考生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6月9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3日至6月15日18:00,考生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6月15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岗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岗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攀枝花市东区2025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初审。区委社会工作部通过报名平台对报考者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请报考者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状态。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能再报其他岗位。
4.加分材料报送。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报送加分材料。
定向公开选聘岗位:请于2025年6月12日至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特别提示:同步开展资格复审,请注意资格复审事项)。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岗位:请于2025年6月16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报送地址: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514办公室(地址:攀枝花大道中段522号,东区机关办公大楼5楼)。
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或邮寄递交(邮寄的请提前寄出,并电话沟通联系),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开考比例
定向公开选聘无开考比例要求。对岗位报名人数低于选聘人数的,由区委社会工作部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岗位调剂或缩减招考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2: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委社会工作部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岗位调剂或缩减招考计划,并在报名网站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请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定向公开选聘打印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13日。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打印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日。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定向公开选聘岗位
1.资格复审。2025年6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信息表》2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身份暨同意报考情况说明等资料复印件各1份,同时带上准考证和相关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的,无参加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将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并确定参加面试资格。
2.面试。面试时间为6月14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如因面试缺考造成面试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面试正常进行。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下步招聘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从面试成绩、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基层工作年限等方面,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步招聘环节人员(若以上条件都相同,另行组织面试)。
3.成绩公示。考试总成绩通过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cdongqu.gov.cn/)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岗位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建知识、时事政治、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6月21日,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含加分项)通过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cdongqu.gov.cn/)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具体负责。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2: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违纪、零分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信息表》2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情况说明等资料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相关原件进行比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通知参加面试。
3.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 +面试成绩×40%;同分处理规则同定向公开选聘。
4.总成绩公示
总成绩通过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cdongqu.gov.cn/)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选聘人数等额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怀孕等原因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工作。考察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统筹,各街道(镇)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考察不合格、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cdongq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定岗;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定岗,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定岗聘用。
3.成功通过选聘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由各街道(镇)集中管理,社区(村)统筹使用。试用期满后由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和职业发展
(一)待遇
按照攀枝花市东区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执行,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发放职业津贴。
(二)职业发展
东区围绕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全周期,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化的岗位晋升、动态薪酬增长机制;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镇)干部力度;构建分层分类培训体系,提升履职能力。
九、后备人才资源库
定向公开选聘不设后备人才资源库。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人员,经面试未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人员,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75名纳入东区社区工作者后备人才资源库(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不纳入),后备人才资源库在本次公开招考后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
对本次定向公开选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出现缺额的岗位计划,从东区社区工作者后备人才资源库中按照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选择拟聘用人选。后备人才资源库有效期间,各社区基础事务岗出缺的,从后备人才资源库中按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从后备人才资源库补选人员,须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十、有关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12388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区委社会工作部:0812-2221876(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3336031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考生之家报名平台(https://bm.e21cn.com/)和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dongqu.gov.cn/)及时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保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2025年定向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2:攀枝花市东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3:关于攀枝花市东区2025年定向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身份暨同意报考的情况说明.doc
附件4:关于攀枝花市东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经历的情况说明.doc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