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城市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58名,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南宫市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招聘社区工作者58名。具体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南宫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道德品行好,工作作风正,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人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南宫市户籍,或其配偶、父母一方具有南宫市户籍。
6、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社区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依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聘用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依法与南宫市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由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聘用人员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合同期间,招聘人员如有以下七种情况的,予以退出。
1、违法违规违纪或者严重违反社区管理制度的;
2、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3、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社区和居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连续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6、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0月1日在南宫市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http://106.119.166.66:7500/i-33)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106.119.166.66:7500/i-33)。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30。
缴费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30。
3、网上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8)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南宫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面试,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降低或调整面试比例。笔试有作弊、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出具的证件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及岗位条件中需验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放弃资格复审,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递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公告。在此期间,资格复审各项要求如有变化,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分组方式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公告及《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笔试成绩较高者,有社区工作经验者。
体检参考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身体条件有具体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南宫市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如有考生未能通过体检、考察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同岗位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缺额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后备人选库建设
进入并参与面试但落聘人员(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除外)纳入到南宫市社区工作者后备人选库。本次招聘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聘用后离职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后备人选库中根据岗位需要,按照同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组织体检、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列入后备人选库人员的待聘资格自本次招聘公示期满之日起算,有效期为半年。
七、其他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公告》由南宫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宫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2024年南宫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条件表》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319-3335558(报名技术咨询)
0319-5058868(招聘程序咨询)
0319-5280611、5286688(南宫市城市社区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