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计划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0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榕江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具有高中(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相关岗位所需学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榕江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相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榕江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9月1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3)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师、中职、中专、中技、职高):(1)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2)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3)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4)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6.有户籍(或生源)或政治面貌要求和服务期限制的岗位,计算时间均截止2024年9月18日及以前,详见职位表。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仍在岗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3.不符合招募对象、招募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截止2024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截止2024年9月18日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村(社区)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