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县计划招聘76人(其中:A岗20人、B岗26人、C岗27人、D岗3人,报名时需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附件2:沂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附件5:在职在岗专职综治网格员身份证明 .doc】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事务、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5.本人或其配偶具有沂水县户籍,应聘人员系生源地为沂水的应届毕业生也符合条件(含择业期2022年或2023年毕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部分岗位限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2022年或2023年毕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7.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加分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最高分5分加分。(现场报名时,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8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沂水县天目山路7号)
(三)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现场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沂水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6张(背面签名)、加分项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报考A岗位的,提交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
(2)报考D岗位的,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出具的专职网格员身份证明(附件5)。
(3)应聘人员本人非沂水县户籍、其配偶具有沂水县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其配偶的户口本;应聘人员系生源地为沂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证明。
(4)应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需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务费不再退还。
(四)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或者隐瞒真实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应当核减或核销招聘人数。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
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公布。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列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3.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4.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选任职社区,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任职社区,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抽签决定任职社区。
聘用人员由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在半年内有效,半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从本岗位进行递补,如本岗位无合格递补人员,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薪酬标准根据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有关要求执行。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用工单位负责。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沂水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ishui.gov.cn/)、沂水首发公众号、沂水社会工作公众号,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本次考试工作,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本简章由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725191232,1396990477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监督电话:0539—2251786
附件:1.沂水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2.沂水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在岗专职综治网格员身份证明
(所提交的附件,须在电脑上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但在需要本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签名)
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附件2:沂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附件5:在职在岗专职综治网格员身份证明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