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统景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村专职干部,现将招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用。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1.岗位一(男性4名):专业不限;
2.岗位二(女性4名):专业不限;
3.岗位三(不限性别2名):专业不限。
统景镇公开招录村专职干部报名登记表.docx
三、 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岗位三为偏远村,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热爱农村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录用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录范围
有以下情形者不属于此次招录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的人员;
6.曾报考统景镇村专职干部或本土人才,体检完成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
7.5年内辞去统景镇村专职干部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村专职干部的情形;
9.中央、市委、区委规定不宜担任村专职干部的情形。
四、招录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9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统景镇党的建设办公室(统景镇政府404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7280615。
3.报名手续:报考者须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仅核实不收取)及复印件,1寸近期登记照2张(红底)到镇党建办报名(中共正式党员需持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证明,退役军人需持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统景镇公开招录村专职干部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
4.招考和报名比例:拟招录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录岗位人数,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录。
5.资格审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这次公布的公开招录对象和条件,报名时对报名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收取报名资料;复审中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以通知为准。对复审中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资料恕不退还,且不再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分值各为100分。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50%。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政策法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及从事农村基层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50%。根据招录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招考比例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能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3.加分:中共正式党员或退役军人加5分;统景镇户籍或是下属行政村已转正的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加5分;在渝北“10.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报名参加并完成3天及以上疫情防控任务的志愿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一次加分,加2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可重复加分,最高分加分不超过10分。
依据总成绩分值,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前将再次复核报名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按分值进行替补。若应试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三)体检、考察与录用
由党建办指定区级及以上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镇党建办会同镇纪委、平安法治办、派出所等部门进行考察,确定其是否有违纪违法犯罪等不符合招录条件的情形。考察合格的,上报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合格后,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录用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有隐瞒病史影响工作的,一经发现按相关程序予以辞退。
五、待遇及管理
实行录用制,试用期3个月,相关待遇和管理按照《渝北区村专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六、其他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统景镇党委、政府。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