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办法》(新工发〔2023〕52号)文件精神以及《喀什地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根据喀什地区县(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性质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是聘用岗位人员,不占正式编制,属工会核定编制外,由地区工会通过公开招聘,面向基层、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是工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招聘范围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2.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
5.普通话水平三级乙等及以上;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
1.掌握国家和自治区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等相关专业知识;
2.在喀什地区服务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以及驻喀部队退役军人优先招聘;
3.困难家庭人员优先考虑。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6.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7.喀什地区工会系统辞退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总工会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招聘岗位见《2024年喀什地区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8日(上午10:30—13:00,下午16:30—19:30),报名时间于7月8日下午19:30时截止。
4.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考试
1.考试组织:由喀什地区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2.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3.考试要求:考生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考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前考生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行现场资格查验。
4.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工会法、公文写作。
5.面试要求: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6.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
(三)体检和考察
1.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前1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到指定医院体检。
2.体检按照相关内容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查的,经喀什地区工会同意,可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5.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地区工会统一组织政审。
6.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聘用
1.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县(市)总工会办理聘用手续。
2.新招聘的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新聘人员与所在县(市)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工资福利待遇
由县(市)总工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办法》《喀什地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负责解释。
五、其他
1.本《公告》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由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区人大工委机关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998-2523212 15276012708(只接受问题反馈,咨询电话见附件一)
3.本《公告》由喀什地区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喀什地区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2.喀什地区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
3.喀什地区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考察政审表
4.报名汇总表
喀什地区工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