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壮大村务工作者队伍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漳委组通〔2023〕24号)、《中共漳浦县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印发〈2024年漳浦县第一批村务工作者选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浦委组通〔2024〕9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新时代乡村振兴需要,建设一批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村级工作队伍,决定选聘漳浦县第一批村务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计划
本批次公开选聘村务工作者100人,拟从参加2024年4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达到55分以上但未被录用的人员中选聘,优先解决村级干部队伍建设较为薄弱、位置较为偏远或工作任务较重的行政村。选聘岗位及人数计划详见《2024年漳浦县第一批村务工作者选聘安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
2.具有漳浦县户籍(不包含户籍在古雷、杜浔、沙西、霞美等4个乡镇的考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7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较熟练操作电脑;
5.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品行端正,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志愿服务基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参加2024年4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且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达到55分以上,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的岗位考生不在此次报名范围内;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②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宗族恶势力和涉黑涉恶问题的;③非法煽动、组织、参与以信访为名的聚集滋事,或长期缠访闹访,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④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⑤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立案调查的;⑦有涉毒、涉黄、涉赌、涉诈等问题被处理的,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向社会公布选聘计划及所需资格条件,实行公开报名、综合比选方式进行,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比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7月5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在县城区设立总报名点,负责接收全县各乡镇岗位的报名;在各乡镇设立分报名点,只负责接收本乡镇岗位的报名(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或委托直系亲属,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相应的报名点。具体材料如下: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地址页及个人页),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1式2份;
②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还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相关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1式2份;
③参加2024年4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准考证及分数证明,1式2份;
④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2张;
⑤《漳浦县村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双面打印并粘贴相片纸质材料一式2份(每位报名者仅能报名一个乡镇,另外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若勾选服从调剂未通过报名乡镇比选,可统筹参与其他未满额乡镇岗位比选);
⑥若委托亲属代为报名,还需携带报名者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综合比选第4点所圈定的相关经验、经历或身份佐证材料等)。
4.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漳浦县村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综合比选
1.根据计划选聘人数1:1比例,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以2024年4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选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满额为止。入围人员届时以短信或电话通知。
2.若出现岗位报名人数不足计划选聘人数时,缺额部分可从服从调剂,且报名本县内其他乡镇岗位(不含古雷港区4个乡镇)成绩达到要求但未入围体检的人选中再次比选,再次比选由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统筹,经当事人确认同意后正式入围体检。调剂比选入围的人员不再作为原岗位递补候选。
3.体检前,因报名者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由此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报名该乡镇岗位且成绩达到要求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满额为止。
4.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选聘:①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②退役军人;③应届高校毕业生;④报名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乡镇岗位的人员;⑤有“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应履行完整服务期限)。同时具备上述多个条件的,符合条件多者优先。
5.若同一乡镇岗位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成绩相同、优选条件相同,则由乡镇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漳浦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执行。报名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缺席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不再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各乡镇党委负责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视情况对其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造成空缺(含取消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所报名的乡镇党委统筹到行政村工作,具体到村岗位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各乡镇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一个聘期为3年,实行首聘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签订合同后,如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未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待遇保障与考核管理
(一)薪酬待遇。村务工作者聘用期间薪酬待遇主要由基础报酬、岗级补贴、绩效奖励和社会保障等组成,个人按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金。首聘3年后如有续聘,所享受各项政策待遇不变,岗位级别可延续。
(二)考核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和聘用期满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村务工作者岗位等级晋升、绩效奖励、奖励惩戒、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四、岗位职责
村务工作者由乡镇、行政村管理使用,实行全日制坐班制,落实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主要职责:学习、宣传、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社会救助、抢险救灾等农村中心工作;管好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或协助各项党务、村务工作;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其他事项
1.相关选聘信息将通过“中共漳浦县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漳州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公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选聘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惑,可向漳浦县委组织部组织科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96-3221750,18359161036)。
2.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及聘用后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村级工作、生活环境,做好到基层一线工作心理准备。
4.报名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漳浦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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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漳浦县第一批村务工作者选聘安排表
2.漳浦县村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中共漳浦县委组织部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