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工会改革,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会专职工会干部队伍,更好地为基层工会提供精准指导和服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内工发〔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内工发〔2024〕4号),结合呼伦贝尔市工会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0名,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4名,详见附件《呼伦贝尔市总工会2024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计划表》)。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一般是指在工会核定编制外,由盟市工会和旗县(市区)总工会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定岗在盟市、旗县(市、区)及旗县(市、区)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或苏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嘎查村(社区)等基层工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合同制人员,是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是指由各级地方工会组织选聘、管理,专职负责指导、帮助和参与基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方或企业代表组织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以及从事集体协商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会事业和工会工作;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踏实肯干,乐于奉献;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5.学历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21日(不含)至2006年6月21日(含)期间出生的,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7.应聘人员须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具体落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考试不收取费用。报名网站为“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2024年6月28日17:00;
初审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2024年6月29日12:00;
3.报名流程
①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②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③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即视为完成报名。
④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并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⑤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应聘人员档案记录。
⑥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用人单位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无法资格初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3.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于7月4日9:00-7月6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二)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应聘者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试卷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四)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网站上相关公告。
(三)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递补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递补资格。
(六)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3:1,招考职位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的,该职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备录用资格。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面试时间与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在面试环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如仍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考察
1.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在呼伦贝尔市总工会领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市总工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本次招聘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如存在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用人单位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应当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及试用期、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等事项。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凡按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咨询和监督电话
海拉尔区总工会:0470-8117355
满洲里市总工会:0470-6225284
牙克石市总工会:0470-7303660
扎兰屯市总工会:0470-3799968
额尔古纳市总工会:0470-6822850
鄂伦春自治旗总工会:0470-5623865
阿荣旗总工会:0470-4251839
鄂温克族自治旗总工会:0470-8816468
陈巴尔虎旗总工会:0470-6711708
新巴尔虎左旗总工会:0470-6607899
新巴尔虎右旗总工会:0470-6400087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会委员会:0470-8223148
呼伦贝尔市总工会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0470-822314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76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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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呼伦贝尔市总工会2024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呼伦贝尔市总工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