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禁毒工作的新要求,推进禁毒社会化工作持续纵深开展,推动湘东区禁毒工作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湘东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湘东区禁毒办)委托萍乡市杰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禁毒社工7人,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模式派遣至湘东区各乡镇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上岗。由湘东区禁毒办负责日常管理和考评考核。现将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男性社工5名,女性社工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报考者为湘东区户籍(含湘东区暂住户口)优先,年龄为25至40周岁;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和缺陷,身上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和色觉异常,形象良好,双侧裸眼视力须达到4.8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并热心禁毒社会化工作,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6.招聘禁毒社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3)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5)因工作特殊性,女性已婚已育优先考虑;或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有个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应征入伍后拒绝服兵役或被部队退兵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萍乡市杰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建设中路2号萍乡市人力资源产业园6楼609室),咨询电话:0799-2185077。
3.报名方式:不允许代为报名,报名证件、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
(3)户口本本人页和户主页;
(4)毕业证;
(5)《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6)个人征信报告;
(7)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
4.报考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每科50元。
(二)资格审查方法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
五、考试录用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由体能测试、笔试及面试三个部分组成。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共两项,分别为4×10米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两项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如下:
备注: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1次。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总分。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评并签订《参加体测承诺书》(《参加体测承诺书》见附件2)。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体能测评。
3.入闱体能测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江西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省情、市情有关禁毒常识内容。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护照)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公布笔试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护照)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湘东户籍(含湘东区暂住户口)的优先招聘,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
5.加分项目:(1)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加2分;(2)从事过禁毒相关的工作,如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的加2分。加分项目佐证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5分,并记入总成绩。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并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禁毒社会化、重点场所排查、禁毒宣传、工作纪律、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岗前培训后将组织考试和培训鉴定,对考试不合格的或在培训鉴定中被鉴定为难以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一)岗前培训合格人员与萍乡市杰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二)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未经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三)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年收入4.4万元左右(含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
(四)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本公告由湘东区禁毒办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参加体测承诺书.docx
萍乡市湘东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原文标题:萍乡市湘东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乡镇街禁毒社工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6EV1WIr_xAcV-_R7JjAW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