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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补充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让胡路区司法局 | 2024-03-08 17:16

华图教育社区工作者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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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建好建强、配齐配全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根据辖区实际工作需要,让胡路区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专职人民调解员,共计1名。办公地点在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调解中心派驻喇嘛甸法庭诉前调解室(让胡路区北三西路68号)。负责调解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矛盾纠纷;承办调解让胡路区各部门、让胡路区法院移交的矛盾纠纷;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和卷宗、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及单位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较高群众威信,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2.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和相应的专业知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大庆户籍(含四县),实际居住在庆新地区者优先聘用;

4.学历要求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5.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无重大基础疾病;

6.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及办公常用软件,有一定打字基础及文字功底。

7.同等条件下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医生、教师等社会专业人士工作经历者,具有政法部门工作、信访工作经验者、获得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基层法律服务者证书或有法律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有过吸毒史的;

7.曾参与过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8.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派驻人民调解员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

通过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的形式招聘。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9日—3月17日

报名材料:填写附件《报名表》、身份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从事过政法工作、信访工作,其他法律职业工作,获得基层法律服务者证书,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应佐证材料,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全部以图片附件形式打包发送。

报名方式:报名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姓名+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rqsfjjcb@163.com),填写内容完整,照片清晰。经初审合格者,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核调解能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情况。本人未能准时参加面试或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及政审

(1)根据总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4.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

5.相关事宜

(1)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管理及待遇

让胡路区司法局统一管理聘用人员,派驻喇嘛甸法庭诉前调解室工作。聘用人员与市人民调解中心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由市人民调解中心负责薪资发放,聘用人员工资由岗位基础工资和以案定补补贴两部分组成,月基础工资为大庆市最低工资标准(1860元/月),以案定补补贴根据调解案件数量确定,调解成功一般纠纷案件给予每件80-150元的办案补贴,调解案件数量不设上限,定期发放以案定补补贴。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矛盾激化、社会影响较大的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惩处,特别严重的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让胡路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

咨询电话:0459-6880057

地 址:让胡路区司法局基层办206(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

附件:让胡路区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司法局

2024年3月8日

原文标题:2024年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补充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GQC--PD7bZMLLV99w0U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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