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落实稳岗就业工作任务,进一步充实基层就业服务工作力量。根据(湘人社规〔2020〕7号)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通知,结合镇实际情况和人员及岗位需求,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面试、体检等程序组织招聘。
二、申报条件(就业困难认定条件)
公益性岗位申报人员应为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在职村(社区)干部;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录、失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 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择优录用量化评分细则
招聘人员将结合我镇岗位需求,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结合实绩择优录取。
总成绩合成:
基础分按40%合计:1.学历计分(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计5分;全日制大专学历计4分;非全日制本科或大专学历计3分);2.工作经验计分(具有从事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工作经验3年以上计3分);3.职业技能或职称计分(个人职业技能或职称高级计5分、中级计4分、初级计3分,如多种职业技能或职称可叠加计分);4.近五年以来,个人获镇级颁发的奖励或荣誉计3分、县级计4分、市级以上计5分;5.近5年以来,在县级以上媒体媒介上刊登文章或报道的按每例计3分,可累积计分。(注:各项计分合计分数×40%为基础最终得分)
面试分按60%合计:面试要素分为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五项内容根据现场表现与岗位要求的符合度进行现场评分。(注:面试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得分×60%为面试最终得分)
四、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内统筹安排岗位,共计1人(男女不限)。
五、岗位聘用及流程
招聘信息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愿申报、村社区初审、镇人社站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程序实施。招聘信息严格按照公开发布、资格审查、拟用公示的程序实施,长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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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长沙县江背镇人民政府一楼(主楼)104办公室。(联系人:余桥(19174967787))
3.报名需提交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一页正反双面);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工作待遇
依照《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0〕7号)的文件要求,岗位补贴按3000元/月的标准(含政策性的岗位补贴),另480元/月作为年底绩效考核工资一次性进行发放,如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不称职的,绩效工资将不予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合同采取一年一签。
八、岗位管理监督
录用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认定,不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的不予录用,录用后用人单位需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解除或终止,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核查属实的,停发其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追缴违规获取的补贴资金。
(一)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违规取得公益性岗位资格的;
(四)另找他人顶替岗位工作的;
(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的。
长沙县江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原文标题:江背镇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sx.gov.cn/zwgk/zjdxxgkml/jbz/tzgg92/202401/t20240103_11336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