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充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力量,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32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人员22人。(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岗位设置
主要安置在各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及相关社区(村)“就业之家”,从事就业公共服务、劳动力资源数据监测、社会保险、财政管理、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江西省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优先考虑双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全南县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1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1月2日为报名第一天)。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经资格审查工作组认定不符合条件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2月27日前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者将电子报名表发到qnxjyj@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地点: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5楼综合股。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
(2)全南县2023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报名表1份(附件2);
报考人数与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实行诚信报考,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6楼就业中心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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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
2.笔试地点:全南县第二小学。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县就业中心在“全南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4.其他事项。如某岗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考生作弊取消成绩、面试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某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环节。
(四)资格审查
由县就业中心组织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放弃及取消面试资格的缺额,可依次递补,直至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达到3:1的比例。如无人递补,则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
(2)全南县2023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报名表1份(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2024年1月20日。
(3)面试地点:全南县人社大楼。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分+面试分)从高到低等额确立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在“全南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入围体检人员由县就业中心牵头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资标准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按照我县原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的工资标准发放,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所需资金由我县统筹解决,其中符合公益性岗位补助规定的,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予以补贴。其他支出由我县财政统筹解决。
(九)管理方式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采取“属地管理、部门指导”的管理方式。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安置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岗位开发工作业务指导。
县人社局负责我县行政区域内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的组织招聘、人员安置、岗前培训、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
安置所在单位负责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县财政局负责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的筹集、拨付和监管。
(十)合同签订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在岗期间,由县人社局与其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
(十一)资金拨付
根据县人社局提供的本地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实际在岗人数、工作实绩和资金拨付申请,县财政局按月将相关补贴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统一拨付至岗位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十二)其他事项
(1)岗位人员所在单位自聘用之日起即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由县人社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岗位人员工作所在单位负责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要专门从事岗位设置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待遇与正式录用待遇相同。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后,次月起停发聘用人员工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天内将劳动合同签订或解除、终止情况报送县就业中心备案。
(2)岗位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依法依规行使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聘用人员遵规守纪、服从管理、积极工作,鼓励聘用人员参加我县公务员录用、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等考试。今后如因辞退、辞职等导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出现人员空缺,县人社局按规定及时补充招聘。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7—2632969
监督举报电话:0797--2632029
附件:1.全南县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表
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
原文标题:全南县2023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quannan.gov.cn/qnxrmzfwyyh/c104951/202312/bc85fc66a0d142798c58f39a356258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