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特邀调解经费保障的通知》,泽库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特邀调解员13名(坐班制3名,非坐班制10名)
二、聘用条件
(一)特邀调解员的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热心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2.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上至50周岁以下;
3.居住地在泽库县域内;
4.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电子设备操作能力,能够适应司法信息化需求;
5.爱岗敬业、热爱人民调解事业,工作作风严谨踏实;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和失信被惩戒等情形;
符合上述条件,具备一定法律知识或从事过相关法律工作或者退休政法干警优先选聘。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行政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党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3.曾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政法单位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从事其他影响人民调解工作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特邀调解员情形的。
四、岗位职责
1.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主持调解过程,制作调解协议或调解笔录,拟定调解协议书;
3.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按照要求进行纠纷调解,形成卷宗,按照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要求录制音视频,按照要求填写处理结果;
4.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应当单独立卷并整理归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终止调解转立案;
5.遵守《泽库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完成其它应该由调解员完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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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人需提交《特邀调解员申请表》,表内需附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调解能力、经验和专业水平的文件资料(任职材料、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所有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泽库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973-8753990
联系人:李**
(三)资格审查和筛选
由泽库县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核,经研究确定入选的特邀调解员名单经予以公示,新选任调解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结束考核合格发放证书。入选的特邀调解员纳入泽库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可以申请续任。
(四)工作方式及补贴标准
坐班制特邀调解员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办案补贴;非坐班制特邀调解员每调解成功一件案件给予一定的办案补贴。试用期间的办案补贴发放标准同正式任期的补贴标准。
六、纪律要求及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组研究确定的方案所规定的程序展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泽库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973-8753990
报名联系电话:0973-8753990
联系人:李**17309732017
才***13897537097
附件:泽库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申请表
原文标题:泽库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特邀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2-PSujTDuNVpzyXRPmZ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