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协管员队伍综合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11名,其中流动人口岗位6名,残疾人协管员1人,劳动保障协管员 2人,村级动物防疫员1人,社会化管理服务专员1人。
二、报考条件
(一)流动人口岗位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门头沟区户籍人员,男30至50周岁(1993年11月20日至1973年11月20日出生),女25至45周岁(1998年11月20日至1978年11月20日出生),且没有与其他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待业青年、家庭困难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4.身体健康,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满足所报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分配;
5.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二)残疾人协管员岗位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门头沟区户籍人员,男25至50周岁(1998年11月20日至1973年11月20日出生),女25至45周岁(1998年11月20日至1978年11月20日出生),且没有与其他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残疾人家庭优先;
4.身体健康,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满足所报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分配;
5.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三)劳动保障岗位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北京市门头沟区户籍,男性5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满足所报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分配;
5.符合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条件。即: 登记失业人员(居民)、登记农村劳动力中经一个月以上日常和重点援助,推荐就业5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且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记录的下列人员:
(1)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7.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四)村级动物防疫员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北京市门头沟区户籍,男性5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满足所报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分配;
5.符合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条件。即: 登记失业人员(居民)、登记农村劳动力中经一个月以上日常和重点援助,推荐就业5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且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记录的下列人员:
(1)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7.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五)社会化管理服务专员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北京市门头沟区户籍,男性5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能够满足所报岗位工作需要,服从分配;
5.符合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条件。即: 登记失业人员(居民)、登记农村劳动力中经一个月以上日常和重点援助,推荐就业5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且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记录的下列人员:
(1)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7.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1日
符合条件的应录人员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龙泉镇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报考不同岗位的人员需携带材料如下:
1.流动人口岗位、残疾人协管员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全部页)、毕业证书;
(2)获奖情况证明、家庭困难人员低保证明、复退军人复退证明,残疾人家庭成员残疾证;
(3)以上所有原件各交复印件1份,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两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背面写清姓名);
(4)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3.劳动保障岗位、村级动物防疫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员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全部页)、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免冠近期照片一张;
(2)填写《公益性组织协管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现场填写);
(3)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招聘秉持择优录用原则,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及家属。对应录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的审核,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录环节发现应录人员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均做取消应录人员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应录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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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7日 上午9:00-10:30
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成绩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镇组织人事部门将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日
此次招聘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名人员语言表达、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情况。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后续资格。
镇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镇组织人事部门将对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四)体检
体检时间:根据招录安排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人员按时间安排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编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录人员个人负担。
如出现应录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据应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官方媒体平台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上岗工作
(一)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镇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录用人员按照岗位性质与公益性就业组织或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2个月。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此后随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调整。
2.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年假、节假日。因工作占用节假日的,予以补休,保证每周两天休息时间。
(三)安排上岗。流动人口协管员和社区辅警由区公安分局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其他岗位录用人员由镇组织人事部门报请领导研究审议后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四)岗前培训。由镇相关业务科室、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统筹组织安排培训,所有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岗前培训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录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五、工作职责
严格按照城市协管员相应岗位职责履职,考核事宜参照《门头沟区龙泉镇城市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落实。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可在镇官方媒体平台(门头沟区政府网站、“红色龙泉”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相关信息。
2.从应录人员报名到招录工作结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录人员本人负责。
3.应录人员应按照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笔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录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1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1.流动人口岗位、残疾人协管员岗位
龙泉镇党群工作办公室225室 69839404
2.劳动保障岗位、村级动物防疫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员
龙泉镇便民服务中心 69839063
其中,报考流动人口协管员岗位需开具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其他岗位开具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原文标题:龙泉镇城市协管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bjmtg.gov.cn/bjmtg/zwxx/zwgg/202311/6d023f6f555b4aee92c589babe0c81d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