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选聘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优化社区人员结构、充实队伍,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在职微网格长及担当一定年限的且已离任村干部等人群,公开招录10名社区工作者。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莅临福建考察调研时提出城市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顺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扎实推行近邻党建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人员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社区专职工作队伍。结合我区社区工作实际需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特定人群公开招录一批社区工作者,提高沙县区的社区治理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录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民政局和区人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人社局等单位选派人员组成。招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民政局社区建设发展中心。
三、招录计划、对象和条件
根据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加强社区建设问题》(2023〔第25次〕)纪要精神,此次招考面向已离任村两委干部和在职微网格长招录社区工作者,采取本人申请、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方式进行。
㈠招录计划和对象
本次共招录计划:10名。其中面向已离任且符合条件要求的村两委干部招录2名;面向在职的社区微网格长招录8名。
招录对象:面向曾在沙县辖区内连续担任村两委干部3年(含)以上且已离任者;面向在职的社区微网格长。
具体招考岗位、人数、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
㈡基本条件
⒈具有三明市沙县区户籍,身体健康;
⒉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心强;
⒊热心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
⒋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⑵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⑶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⑷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⑸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⑹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㈢具体条件:
⑴专门面向已离任的村两委干部招录:
①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②年龄要求。女,满2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1996年10月期间出生);男,满26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1996年10月期间出生)。
③曾经在沙县辖区内连续担任村两委干部3年(含)以上。
⑵专门面向在职社区微网格长招录:
①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②年龄要求。女,满2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1996年10月期间出生);男,满26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1996年10月期间出生)。
③现连续担任社区微网格长满一年(含)以上,工作表现良好。
㈣具体要求
⒈报名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⒉招考岗位中注明“已离任的村两委干部”,指专门面向曾在沙县辖区内担任村两委干部3年(含)以上,且目前已离任的人员招录。
⒊招考岗位中注明“在职社区微网格长”,指专门面向沙县区在职社区微网格长招录。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社区建设发展中心(李纲中路33号索桥头糖巢零食店右侧)。联系人:蔡女士,联系电话:0598-5825007。
1.报名材料和要求: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专门面向已离任的村两委干部招录: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②毕业证;③《社区工作者报名申请表》(附件1);④近期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⑤担任村两委干部期间的任职文件、有效当选证书、证明(连续担任村两委干部3年(含)以上)等;⑥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⑦有荣誉获奖的需提供表彰文件等相关材料。以上第⑥⑦项没有证明材料的可以不提供。
⑵专门面向在职社区微网格长招录: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②毕业证;③《社区工作者报名申请表》(附件1);④近期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⑤社区微网格长表彰文件、工作证件(聘书)、证明(在职连续担任一年以上微网格长)等材料;⑥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以上第⑤⑥项证明材料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以上材料除报名申请表外,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报考者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表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经发现并证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招录人员在面试前,由区民政局牵头,协调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对申请报名人员进行联合资格审查,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审查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产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后不满三年的;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以及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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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办法
采用量化评分方式按量化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和加分成绩为总成绩。
1.按招考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
2.同分判定:若2个及以上申请者面试量化成绩相同时,则上报并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现场加试一场,面试者名次按加试成绩重新排列。
3.加分办法。在职微网格长获得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表彰的,在面试分的基础上加2分。
七、其他事项
1.开考比例。岗位的招聘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也应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若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1:2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数,若招聘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超过1:3的,按量化考核从高到低按1:3进入面试。
2.量化考核办法。
量化评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沙县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考核评分说明》〈详见附件3〉进行量化打分)。
3.根据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情况,面试者准入分数合格线应达70分(含)以上方为有效,然后再从高分至低分排列名次,分别按岗位类别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2〕65号文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录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照相应类别岗位从高分至低分排列名次依次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区民政局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参与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5.拟录用人选的确定:根据参与面试人员成绩及体检结果,分别按相应类别和岗位从高到低分排列名次,按招录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进入拟录用人选的报考者,因故放弃或取消拟录用资格的,则按照相应类别和岗位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名次依次递补,并在有关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6.聘用管理及待遇: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按照社区工作者岗位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新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通过,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工作者招录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七、其他说明
1.分数查询和公示:量化考核、面试成绩、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和拟录用人选名单经报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民政专栏(http://www.fjsx.gov.cn/wzq/bmwz/mzj/zfxxgkzl/)向社会统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社区选择:入闱人员由所辖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安排。
3.为严肃纪律,对在这次招考录用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经查实将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并取消其录用资格。
4.招考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5.申请报名人员需全面了解社区招募录用政策等相关知识,也可通过来电来访咨询沙县区民政局社区建设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598-5825007。
6.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社区工作人员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沙县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8-5825007(区民政局社区建设发展中心)
附件:1.社区工作者报名申请表
2.沙县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3.沙县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考核评分说明
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
原文标题: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三明市沙县区2023年公开招录 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www.fjsx.gov.cn/wzq/bmwz/mzj/zfxxgkzl/zfxxgkml/bmwj_9085/202310/t20231016_19655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