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指示精神,深入推进“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名特邀调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嶂石岩旅游巡回法庭2名特邀调解员
开发区法官工作站2名特邀调解员
二、岗位职责
1.驻站、上点、协助法官 (法官助理) 做好调解工作;
2.接受赞皇县人民法院委派,开展案件调解工作;
3.通过线上、线下调解方式,积极参与案件诉前、诉中调解。做好纠纷咨询、来电来访、案件登记工作;
4.协助法官(法官助理)开展网上立案、就近立案,指导当事人进行网上诉讼,协助文书送达,协助执行等;
5.协助法官(法官助理)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6.协助法官(法官助理) 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三、选聘条件
(一)特邀调解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沟通协调能力;
3.常住地在赞皇县,身体健康,能胜任调解工作,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信息为准),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下列人员优先选聘
1.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政法机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2.群众推选或党政机关、村(居)委会、学校、工会、妇联、共青团、法学会、调解组织等单位推荐;
3.退休党政机关干部。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4日;
2.报名材料:
(1)赞皇县人民院特邀调解员申请表(附后)
(2)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如有其他可以证明调解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的资料可一并提交;
3.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电子邮箱方式将报名材料报至赞皇县人民法院电子邮箱:zhfyggyx@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赞皇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陈**,联系电话:0311-8422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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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提交报名材料后,赞皇县人民法院将按照选任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并将选任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请院党组研究批准同意后,确定拟选任的人员,拟选任的调解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发放证书,任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五、其它
赞皇县人民法院与特邀调解员工作关系为委托关系,特邀调解员岗位补贴的发放实行底薪+“以案定补”。凡在选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选任手续者解除聘任,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赞皇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聘特邀调解员报名登记表
赞皇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