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村(居)工作力量,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配齐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空缺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组织实施拉萨市2023年补聘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聘对象
按照“属地优先、就近安排”原则,补聘对象为未就业的拉萨籍(高考时户籍地为拉萨)2023年普通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补聘名额
共补聘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31人,补聘岗位详见《拉萨市2023年补聘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岗位设置
(一)岗位性质。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可按规定续聘。
(二)岗位职责。协助村(居)“两委”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做好维护稳定、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移风易俗和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工作,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
(三)岗位管理。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由县(区)委组织部统筹管理,乡镇(街道)党(工)委具体管理,村(居)党组织负责日常管理。
四、补聘条件
(一)补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能做到不随意制造、相信和散播谣言;具有补聘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补聘仅限参加西藏自治区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考试的人员参加。
(二)补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有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五、补聘要求
(一)报名方式
通过扫码(附件2)进入微信小程序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日—9月7日
(三)报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小程序要求填写的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每人仅限填写一次,填写错误的可重新进入修改。
(四)报名须知
1.考生须诚信报名(在报名小程序中签订诚信报名承诺书),如实填报有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岗位,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录用方式
以参加西藏自治区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为补聘依据,同时参加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两类考试的,取最高分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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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补录与调剂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审核情况进行7天公示。因考生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将根据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按照报考该岗位人员分数从高到低顺序补录。因某些岗位无人报名或补录后仍存在空缺名额的,将根据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征询未被列为拟聘用人员意见后进行调剂。
七、体检与考察
补录与调剂后,组织体检和考察政审。体检需提供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证明,具体要求请关注后续公告。体检合格人员填写《拉萨市2023年补聘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政审表》(附件3),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束后,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安排上岗。
八、聘用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职务等级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1.职务等级工资。二类区3000元/月,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获得社会工作者、经济工作者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2.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二)通讯补助。100元/月。
(三)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四)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区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五)晋升机制。在村(居)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村(居)“两委”班子。任村(居)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满5年,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以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录用为公务员,在村(居)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
(六)其他待遇
1.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到三、四类区或边境地区村(居)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
2.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后,符合公招政策条件、参加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每有1个优秀等次的加3分、每有1个称职等次的加2分,最多不超过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村(居)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在村(居)连续工作不满3年,参加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不加分且在村(居)工作时间不计算为工龄。
4.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将村(居)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
5.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资助。
6.根据村(居)组织安排,创办领办集体经济的,可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的一定补助。
以上政策,随自治区政策调整而调整。
九、退出机制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
(一)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村(居)干部管理制度的。
(四)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六)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七)受到开除党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聘用期满后优先考虑续聘。
附件:1.拉萨市2023年补聘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岗位计划表
2.报名小程序二维码
3.政审表二维码
中共拉萨市委组织部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
原文标题:拉萨市2023年补聘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yNcBbQeNiAmI1sHq3np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