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管理,完善村(社区)服务功能,推进村(社区)建设,充实工作力量,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专职干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信息发布、报名、笔试、面试及体检工作由界石镇党委、政府组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
岗位1:社区专职干部1名。
岗位2:村专职干部2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
4.具有组织管理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和任务;
5.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WORD、EXCEL、PPT);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和参与者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实行近亲属需要回避的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选用其他情形的人员;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三)年龄计算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四)毕业证书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时提交学历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界石镇人民政府党群办1010办公室(巴南区界石镇东城大道1509号)。联系电话:023-66418352。
(三)报名要求: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3张(彩色),其它材料。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遗失或损坏的,需要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由界石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附件2《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村(社区)专干报名表》。
(五)加分项目: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的在总成绩上加0.5分,累计最高加1分,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①中共党员;②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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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胜任工作的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考试的参考范围:法律法规、公文写作(公文写作参考:2018全新版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综合基础知识》中第四部分内容)、电脑办公软件操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文字组织表达综合能力测试题。
2.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1:3及以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最低降为1:2,达不到1:2的,取消招聘岗位名额。
3.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提前2天通过“界石镇微发布”及微信群进行公布。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面试
1.面试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该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后,可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名额。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评定总成绩计算方式
1.综合评定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2.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确定各招聘岗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也相同时,则以加试面试题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界石镇微发布”、微信群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
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员到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界石镇党委、政府提出复检申请,由镇党委、政府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镇党委、政府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界石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凡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
经区委组织部联审、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镇党委会研究后发文聘用。
村(社区)专职干部新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专职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二)待遇
村(社区)专职干部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纪律要求
村(社区)专职干部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村(社区)专职干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其他事宜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