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优化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东坪社区1人、凉坪村1人,树叶村1人。
二、岗位职责
按照巧家县社会工作协会和东坪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完成社会救助领域、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领域、养老服务领域等民政相关工作和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三农”工作,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取得高中/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四)年龄为18至40周岁;
(五)熟悉东坪镇村情民况,持证社工、获得社会工作服务证者、退役军人等人员优先选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一)政治上的“两面人”;
(二)有犯罪前科或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三)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四)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的;
(五)涉黄涉赌涉毒受到处理的;
(六)受党纪政务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和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七)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
(八)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九)违反社会公德、违规大操大办宴席、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
(十)存在非法占地、私搭乱建等行为未整改的;
(十一)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十二)曾被开除公职的(含村、社区干部);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社会保险。巧家县社会工作协会统一为聘用社会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二)工资待遇。所聘用的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组成,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奖励2400元/年;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励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年度考核时不在册的人员不再发放绩效奖励,替补人员满1个月及以上可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励。持社会工作助理师证的每月增加200元,持社会工作师证的每月增加400元,持高级社会工作师证的每月增加800元,随基本工资发放。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8月31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①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东坪镇社会事务办。
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社会工作服务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东坪镇选聘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近期免冠彩色小寸照片1张。
②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东坪镇选聘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身份证、社会工作服务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发送至邮箱869338488@qq.com。
3. 报名联系人:吕*,联系电话:15559768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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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和农村工作基础知识。按照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总成绩以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出现笔试、面试均同分的,由面试考务组现场加试。
(三)资格政审
1.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聘岗位1:1比例,经东坪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2. 拟聘用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服务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个人征信报告。
3. 东坪镇党委将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司法、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意见,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 因资格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1. 考试完成后,成绩在东坪镇微信公众号(醉美东坪)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东坪镇党委将根据考核成绩和村(社区)干部现状及实际情况,选派到相应村(社区)工作,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并完善相关任职手续。
2.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3. 试用期考核工作由东坪镇党建办负责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说明。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材料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东坪镇选聘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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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坪镇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