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镇村专职干部力量,推动农村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村专职干部,招录村专职干部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着力建立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专职干部队伍。
二、招录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录7名村专职干部,设置为6个岗位:
岗位1:放牛坪村1名,专业不限;
岗位2:中兴村1名,专业不限;
岗位3:三江村2名,专业不限;
岗位4:自力村1名,专业不限;
岗位5:秦家村1名,专业不限;
岗位6:华蓥村1名,专业不限。
三、招录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公道,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2.熟悉党的建设、产业发展、农村电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岗位1、2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3、4、5、6因地处偏远,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茨竹镇户籍或长期在茨竹镇居住者优先(长期居住是指在茨竹镇居住1年及以上),有农村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本人需填写服从组织分配和未受到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承诺书一份。若本人不愿意签订承诺书,则不予报名;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受过刑事处罚或曾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曾经担任茨竹镇辖区村(社区)干部3年内(即2020年8月1日以后)辞职的;
3年内报考茨竹镇村(社区)干部招录后自愿放弃的。
四、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起至2023年8月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二楼招聘前台。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中共正式党员需持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证明;在渝北“10.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报名参加并完成3天及以上疫情防控任务的志愿者,需提供团区委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区委组织部、团区委颁发的志愿服务证书;复员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相关技术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4.咨询电话:023-67826419。
说明:若报考比例未达2︰1的,则该岗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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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暂定8月20日前,具体通知为准)
考试分为笔试、电脑测试和面试三项,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电脑测试×20%+面试成绩×40%。
1.笔试+电脑测试(时间地点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基础、时事政治及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等。各岗位按笔试成绩*40%+电脑操作测试成绩*20%从高到低排列2:1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具体时间及进入面试人员另行通知):根据笔试+电脑操作成绩由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比例未达2︰1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主要围绕村专职干部岗位需要,测评敬业精神、责任意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加分:
(1)中共党员、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各加2分,最高加4分。
(2)现任茨竹镇所辖村的挂职本土人才,且在村挂职满3个月的,笔试成绩加3分;在村挂职满6个月的,笔试成绩加5分,最高加5分。
(3)在渝北“10.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报名参加并完成3天及以上疫情防控任务的志愿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一次加分,笔试成绩加2分。报名时需提供团区委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区委组织部、团区委颁发的志愿服务证书原件。
上述加分情形可累加,但最高不超过10分。
说明:在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时,若应试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确定。如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试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总成绩顺次通知下一名应试人员参加体检。
(三)体检及审查(9月30日前)
原则上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考岗位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合格者集中组织到指定医院集中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录用的岗位,则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茨竹镇组织人员对其违法违纪、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初步综合考察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查。
(四)公布招录结果
按照考试、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镇政府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
经镇党委会研究通过后正式下发文件进行录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凡被录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录用。本次招录结束至下次招录前出现村专职干部岗位空缺的,在本次参考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排位依次递补考察录用。
五、相关待遇
村专职干部根据《渝北区村专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要求
1.招录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自觉接受茨竹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凡不符合招录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应遵守相关纪律,按时报名和参加面试,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3.公示录用后,放弃工作资格的,3年内不得再参加茨竹镇村专职干部招录考试。
七、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录过程中作 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录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组织实施
重庆市空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招录具体工作。
八、其他
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