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岳普湖县岳普湖镇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岳普湖县岳普湖镇招聘社区工作者24名。招聘不设具体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录用,综合考量社区实际需求、考试成绩和考录人员经历、学历、特长等情况后由岳普湖县岳普湖镇具体研究安排到社区“两中心一站”(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相应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83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年龄、学历达标,已在社区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等工作的人员优先。
7.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现服役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8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岳普湖县岳普湖镇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
(三)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岳普湖县岳普湖镇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以上报名所需材料需考生自带牛皮档案袋存放)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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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占总成绩50%)
(一)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二)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8月6日(上午10:30-14:00、下午16:00-19:30)期间在岳普湖县岳普湖镇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总分100分。
(三)笔试成绩将在岳普湖县零距离微信公众号、岳普湖镇政府、各社区进行公布。
(四)加分项。①目前在社区工作且已连续工作2-3年的加2分,4-5年的加3分,6-10年的加5分,10年以上加8分;②获得过乡镇级表彰的加1分;县级表彰的加2分;地区级表彰加3分;自治区级表彰的加5分;国家级表彰的加10分(以上表彰必须是党委、政府表彰);③获得初级社工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因个人失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加分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供,后期不再受理,不重复加分。
(五)按照笔试成绩+加分项,确定最低分数线。
(六)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视为自动放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五、面试(占总成绩50%)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政审
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政审工作由岳普湖县岳普湖镇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不合格,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政审时需提供《岳普湖县岳普湖镇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附件2)。
七、体检
体检由岳普湖县岳普湖镇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统一组织开展体检,确需复检的统一组织到县级医院复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岳普湖县岳普湖镇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岳普湖县零距离公众号、岳普湖镇、各社区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岳普湖县民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社区工作者薪酬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资格水平、年底考核定等结果等综合因素有关,基本薪酬与岗位等级相对应,绩效薪酬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每级递增上一级工资的0.03个系数即150元。以新入职的大专学历的专职人工作人员为例,岗位等级为1级,月薪酬总额与本县村“两委”正职的月报酬总额一致,实行薪酬总额=“基本薪酬(80%)+绩效薪酬(20%)”的薪酬结构:
①月薪酬总额=5000元*工资系数;
②月基本薪酬=月薪酬总额*80%
③月绩效薪酬=月薪酬总*20%,依据社区定等类次、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格次、“五个好”党支部创建结果综合考定后年末一次性发放。
总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以实际收入为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薪酬中扣除;社区工作者享有体检、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十、工作要求
(一)强化社区工作者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监督,参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二)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对聘用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纪检部门投诉。
咨询电话:16699140500
监督电话:13279881836⠂⠂0998-5651763
附件1:岳普湖县岳普湖镇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岳普湖县岳普湖镇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政审表
原文标题:岳普湖县岳普湖镇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yph.gov.cn/yphx/c107828/202307/c6bb49107bd14db7859e94f7aa94a0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