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区党委、市委和丁青县委有关工作要求,为充实基层工作力量,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提升丁青县社区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素质优良、工作扎实、群众满意的网格化综合治理工作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丁青县政法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专兼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由丁青县委政法委和丁青县人社局共同组织,丁青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丁青县城区专职网格员6名。
(二)岗位职责
专职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的人、房、事、物、情、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开展矛盾纠纷和各类不稳定因素隐患排查,并通过手持终端对问题隐患进行反馈、受理流转、办理处置、督促落实、分析研判等工作以及完成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电脑、手机APP、手机拍照和使用微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正在社区服刑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2.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4.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
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笔试初选、面试遴选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7月27日( 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2.报名地点:丁青县委政法委(丁青县政府大院二号楼4楼)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3年丁青县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报名表内容据实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在学信网自行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且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初审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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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县委政法委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考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计算机基本操作等。
2.考试时间:拟定在2023年7月29日。
3.考试地点:考试地点将通过平安丁青、琼鹏人社等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方式公布,未按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本次考试不另行制作准考证,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5.划定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照职位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前12名进入面试。
(三)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委政法委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为3-5人,面试考官从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2.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主要考察应试者从事网格员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文化和业务能力。
3.面试地点为政法委综治中心,面试时间由县委政法委根据情况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1.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五)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属于编外人员,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六、聘用
(一)人员聘用
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被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丁青县综治网格化管理中心对其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经丁青县委政法委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二)工资待遇
1.每人每月工资为4000元(包含五险),绩效考核奖励1000元/月。
2.住房原则上自行解决,丁青县委政法委可协助。
七、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经丁青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审批同意后方可离职;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法》内容追究责任。
八、注意事项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3.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丁青县委政法委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丁青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西*/18189956543;向***/19916453235
丁青县委政法委办公室/0895-4592209
监督举报电话:丁青县纪委监委/0895-4592886
附件:2023年丁青县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丁青县委政法委
丁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2日
原文标题:丁青县关于公开招录(聘)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54ka0hiF2ytV06H-8iQ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