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市明珠街道辖区面积8.8平方公里,兼顾五师博乐城区9.4平方公里,下辖滨河、黄河、工业、新华4个社区。为夯实师市基层基础,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双河市明珠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根据《关于加强师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区工作者(政府购买服务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2.态度端正,身心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热心社区工作,吃苦耐劳,团结同事,顾全大局,开拓创新,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4.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善协调,有一定的群众活动组织能力。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从事过社区工作满三年(2017年至2022年期间)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并优先考虑。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社区工作者工作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6日。
报名地点:双河市明珠街道社事办
报考者可根据本人条件和意愿,携带相应资料、证件,自行下载《2023年双河市明珠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后认真填写,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①报名表(含2张个人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照)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⑤部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伍证。
报考者需如实提供本人信息资料,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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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及公示聘用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考核主观题,不指定学习资料,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双河市明珠街道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合格人员后,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
6.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指定项目前往第五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政治审查,由双河市明珠街道统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通过对社区、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8.公示和聘用,按照职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聘用人员,并通过第五师双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双河市明珠街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资待遇及福利
1.薪酬标准,人员薪酬福利参照《关于加强师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福利待遇,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作满1年后,享受带薪年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假期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后,享受社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资,并有年底绩效奖金,工作表现突出、能力较强的,可竞聘社区两委,享受社区两委薪酬待遇。
五、监督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和工作人员,与报考者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报考者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位报考者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报考者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者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本《公告》由双河市明珠街道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6668663,6668650
双河市明珠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3日
原文标题:双河市明珠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hDupvkPwh-v6YN0YCukJ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