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协管员队伍规范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昌平区城市协管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昌平区协管员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镇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城市协管员3名和团建督导员1名,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序号 | 人员类别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录人数 |
1 | 城市协管员 | 综合治安岗 | 司法社工 | 1 |
2 | 社会服务岗 | 就业专职工作者 | 1 | |
3 | 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 | 1 | ||
4 | 团建督导员 | -- | 团建督导员 | 1 |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献,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
2.大专及以上学历、45周岁及以下。
3.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熟练掌握word文档、excel表格使用。
4.热爱基层工作,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无违法违纪记录及被用人单位开除的记录。
三、薪资待遇
1.税前工资情况:司法社工约5500元/月,就业专职工作者和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约3800元/月,团建督导员约5000元/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特殊情况需加班的,有加班补助;
3.提供工作期间的就餐。
四、招录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政审、考试、体检、办理录用手续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日除外)
3.报名地点:北京博晟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企业墅上区1-2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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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所需材料:
(1)《崔村镇公开招录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表内容电子版进行填写后打印在一张A4纸上,右上角粘贴近期1寸蓝底个人证件照,右下角本人签名需手签;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3)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北京警务”微信小程序申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人员提交彩印纸质版证明1张,并现场查看小程序内无犯罪记录证明情况。
应聘者应对申请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相应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初审、镇相关科室联审的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联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后续招录资格。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劳务派遣公司(北京博晟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电话通知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内容为国情、市情、区情和政治、经济、法律等,答题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照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按照岗位招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通过笔试的报名人员,劳务派遣公司将电话通知进行面试,面试考务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及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共同开展。
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录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按照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费用。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录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经镇党委批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城市协管员和团建督导员均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拟录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由劳务派遣机构派到崔村镇工作。合同期限原则上每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按昌平区协管员队伍规范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规定和区团委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招考通知,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及其他个人原因未能按照招考步骤参加招考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不得重复报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女士
咨询电话:010-897117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