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平区城市协管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昌平区协管员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小汤山镇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城市协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本次招录城市协管员共6名,其中,社会服务岗2名,城市管理岗4名。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六)具备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小汤山镇2023年公开招录城市协管员岗位及资格条件》(附件1)。
三、招录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2023年5月5日(星期五)9:00-11:30,在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原小汤山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现场报名。
考生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1.《小汤山镇公开招录城市协管员报名表》(附件2)1份,“本人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1寸证件照3张。
6.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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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印发准考证
经初审通过的报考者,由小汤山镇党群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发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以岗位招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天本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平均分。
组织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开展体检工作,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费用,体检医院另行通知。如岀现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情况,招录单位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党群工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经小汤山镇党委批准,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招录人员,并对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般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党群工作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
(七)职业畅通发展
鼓励符合条件的城市协管员参加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鼓励协管员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或其他职业资格,通过应聘、转岗等方式进入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机构工作,逐步向专业社会工作者转化;镇相关部门将积极为城市协管员提供信息、培训、推介等服务,畅通协管员职业发展路径。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招录手续者取消招录,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考生应随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城市协管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拟招录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机构派到小汤山镇工作。合同期限原则上毎两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按昌平区协管员队伍规范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城市管理岗约3200元/月(含个人代扣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及公积金),社会服务岗4350-5150元/月(含个人代扣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及公积金),所有岗位不提供住宿。
(八)咨询电话
城市管理岗:61793173
社会服务岗:61717406
政策咨询电话:61781419
监督电话:6178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