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至2021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支医”类放宽至大学专科)。
(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1日后出生)。
(六)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我市服务基层项目在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