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专职网格员是指经渝北区网格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同意报考,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渝北区网格员。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为准);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的人员。
渝北区内在职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非公党建专职指导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2021年6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毕业(学位)证书。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不限专业。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对新进入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应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后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未取得的,退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社会化招聘考试”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原公告链接:2021年重庆渝北区招聘社区专职干部105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