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破解制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瓶颈问题,保障社会工作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海南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团省委共15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0月29日下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此政策。
海南打通社会工作岗位职级晋升通道
力争2025年每个城市社区至少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禁毒戒毒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据悉,目前,海南全省注册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83家,成为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发挥其作用的主要平台;海南省已有将近1000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
发布会透露,《实施意见》提出总体目标,海南力争到2025年,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个农村社区至少有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政法委、民政、教育、公安、司法、卫生、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系统内的基层服务机构、相关事业单位,普遍设置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岗位;每个市(县)培育2家以上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效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本实现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在相关社会服务领域、城乡社区的全覆盖。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此次《实施意见》根据群团基层组织、城乡社区以及相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性质与特点,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城乡社区岗位开发、社会组织岗位开发、加强在岗人员培训以及发展枢纽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方面明确提出了岗位设置要求。在社会工作职级体系方面,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打通了职级晋升的通道。
规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最低薪酬标准规定
初次就业者薪酬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平均水平
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工作方面,《实施意见》注重推动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跨区域合作新机制,鼓励海南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赴境外国家和地区进修交流。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技能认定标准。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海南省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待遇。定期开展省级社会工作人才奖评选,鼓励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慈善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基金。
薪酬待遇水平是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稳定和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重要激励保障因素。《实施意见》明确了“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工作岗位和职业水平等级,落实相应薪酬保障政策”的总体要求,分类提出了不同单位类型、不同就业形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的确定原则。同时,考虑到海南各市县薪酬不一致的实际,《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体工资水平,制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指导标准”,并规定了最低薪酬标准“初次就业者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平均水平”,建立了薪酬年度自然增长机制。
此外,发布会透露,海南省民政厅正在全面统筹部署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为城乡居民开展精准化、精细化民政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目前,该项目已列入民政“十四五”规划和明年重点工作安排,予以重点推进,预计将为海南省增加超过600个社会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