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转业军官安置考试,本次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和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
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9:00~11:30。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人事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3、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涂)本人信息的;
4、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5、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人事考试机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抄袭、协助抄袭的;
2、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3、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拍摄功能电子设备的;
4、夹带资料,偷换试卷,传递作弊信息或物品的;
5、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
6、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7、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
8、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试人员的作答无效,按零分处理。
1、未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答题的;
2、未用规定作答工具答题或填涂答题卡的;
3、用汉语以外语言文字作答的(试卷中特别指明的除外);
4、试卷作答情况与他人存在雷同的(经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四)应试人员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可视其情节参照本规定第一至二条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