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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1年省直驻济单位转业军官安置单位选择

华图教育 | 2021-09-29 16:45

山东省关于2021年省直(中央)驻济单位转业军官安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发布!

选择安置单位

(一)在安置计划和规定时间内,入围人员可根据本人专长和接收单位的工作需要,与中央驻济行政事业单位、省公安厅(直升机飞行员计划)进行双向选择;自愿到中央或省属驻济企业、大众报业集团工作且符合在济南市区安置条件的转业军官,可不受安置考试考核分数限制,直接与有关企业和大众报业集团协商。双方达成意向的,由接收单位出具接收函,采取“直通车”安置办法,安排到接收单位。

(二)未确定单位的入围人员,在省直部门(单位)安置计划和中央驻济行政事业单位余下的计划内,按照考试考核总分数排序依次选择单位。选择单位时,上一个职务层次人员选择后余下的计划,直接转入下一个职务层次人员选择。放弃选择的,由省退役军人厅在省直部门(单位)和中央驻济行政事业单位余下的计划内指令性分配。

(三)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审计厅、省监狱局、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省医科院)、山东体育学院等部门(单位)列为“人岗相适”单位。以上单位的部分安置计划,由符合其需求条件的入围人员优先选择。符合同一单位需求条件人数超过计划数的,按考试考核总分数排序依次选择。各单位需求条件,在省直部门(单位)转业军官安置计划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将在选择单位前进行公示。

(四)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转业军官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不得将转业军官分配到职能弱化、面临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深化军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转业军官安置工作,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军队备战打仗的一件大事,摆上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把转业军官接收好、安置好、使用好,以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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